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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人要把索尼卖给中国企业,中国工人们却不让的真相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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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《日本经济新闻》连续报道了一则发生在中国广州的消息:

索尼公司决定把广州一家工厂卖给一家中国企业,该事激怒了该工厂的中国工人,他们停工抗议,拒绝把日本人厂子卖给中国人,还“无理地”要求索尼进行赔偿。这家日本媒体在指责中国工人的同时还指出,如果中国官方不阻止中国工人这种“暴力”行为,将进一步打击外资在中国的投资兴趣。


看不懂看不懂,日本媒体意指,厂子是卖给中国企业,竟然遭中国工人自己反对,闹事。


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?《环球时报》官方微信日前对此报道:《广州工人不让日本人卖工厂给中国人,还罢工闹事?》中华全国总工会官方微信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跟踪:

    请看↓↓↓


事件起因

中国企业深圳欧菲光收购日本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,收购公司谈判前后,日本索尼均未与代表工人利益的【工会】进行提前沟通就完成了转让。


此时,工厂工会与职工们召开紧急会议,并向企业提出两点诉求:

1、向员工公布转让的详细信息;

2、在转让工作结束前,索尼买断职工工龄,再让职工自由选择是否与新公司签订协议。

工会还向索尼方面提出了回复这些诉求的具体期限。

 

企业没有回应

在规定期限内,职工们的诉求并没有得到索尼方面的回应,于是工人们才选择了在【厂内】停工,要求公司给个说法。


职工们为何停工抗议,抗议的是什么?

索尼没有在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时候保障职工的知情权,没有给与职工选择权,而是秘密地将他们“打包”出卖;

工厂可能会搬迁,部分老员工则已在当地贷款买房;

即便新公司有所承诺延续之前索尼的福利和待遇,但新公司将来是否会以各种原因调整福利薪资,乃至裁员?


可见,职工抗议的是不索尼卖给了中国企业,而是索尼没有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期间公司还未经工会同意就开除多名带头工人。

工会代表表示,对开除完全不知情,并发现公司在开除通知伪造的工会文书上,盖公司的公章,,导致事态进一步被激化。


企业做错了什么?


1、《工会法》(简称)第38条的规定:

“企业、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,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;召开讨论有关工资、福利、劳动安全卫生、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,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。”


2、《公司法》(简称)第18条规定:

“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、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,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,。”


娘家人挺身而出

广州索尼电子厂事件发生后,工会娘家人们马上挺身而出,。广东省总工会、广州市总工会、广州开发区总工会做了这些事:

2016/11/09

广东省总工会即从网上掌握该事件信息,省级工会领导迅速进行部署,会同广州开发区总工会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,同时与企业积极沟通,充分协商。

2016/11/10

省、市总工会应急分队赶赴现场协调处理事件。

2016/11/14

广州市总工会再次赶赴现场跟进处理此事。委派工会法律顾问律师对员工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,引导员工选出代表进行协商。

2016/11/25

在广东省各级工会的参与指导下,公司3339名员工签订同意复工承诺书,约占员工总数的93%


两级总工会将密切关注剩余未签订复工承诺书的267名员工的动向,,指导公司工会书面表达工会意见,并为职工及时提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。


最新事态:

据新浪科技11月28日下午消息,欧菲光回应,索尼华南工厂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,并已25日下午结束,恢复正常生产和运营。索尼方面提出了为每名员工最多支付1千元补偿金的方案。

来源:申工社综合整理自全国总工会、环球时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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