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围巾价格联盟

【非常关注】不能迟迟不醒 别让“老年代步车”随意上路了

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
  • - -
楼主

老年代步车违规产销上路,安全隐患大

现实中,老年代步车着实刷新了很多人对于“代步”的定义:它名为“代步车”,可形状跟汽车还真没太多差别,内部刹车、油门、档位一应俱全,最高时速动辄达到上百公里……这不像是“代步”,更像是“代汽车”。

这类车价格是挺便宜,给老人出行也带来了不少便利,可跑在路上却是“行走的隐患体”。与其工序简单、质量堪忧并生的,是它在“违规”路上的狂飙:无牌无证,在机动和非机动车道随意行驶,任性抢道、并线、逆行、闯红灯等。这或许让人想起了之前曾遭广州、深圳等多地整治的电动车:都是没有牌照,都总是不守规则,在机动车道、自行车道和人行步道见缝插针,都制造了不少交通隐患和事故。

更应看到,老年代步车的问题其实比很多电动车的更甚:电动车还有相应的国标,只不过是1999年制订的,其限速、整车重量等指标等相对滞后,造成当下很多电动车“超标”;而老年代步车则毫无标准可言——由于在国家的机动车产品目录上并无“老年代步车”的产品名称,其生产制造基本上也无标准的“技术参数”可循,所以厂家才会直言不讳“你想要什么车型,我们都能做出来”,所以粗糙化的生产在该领域成常态,小作坊生产、买个电机糊上车壳即可出厂,令其基本的质量保障都阙如。更何况,老年代步车是类汽车外形,它违法成本低的同时事故致伤率也更高。

老年代步车有着机动车才有的燃油、高时速特征,却无法达到机动车的安全标准,也不具备新能源核心技术支持,到头来,它非但能在机动车道上来去自若,还享有汽车都无法享有的随意闯红灯等“特权”,这太不正常。也因如此,不少地方以划定禁行区域等方式,对老年代步车开展专项整治。但这离“釜底抽薪”的良治期许,仍有不小差距:本就无“合法”身份的老年代步车畅行,,小作坊式厂家的违规生产,;在销售环节,老年代步车不在国家标准内,因而无法完成登记注册,换言之,目前所有电动代步车的销售都是不“合法”的。

说来也奇怪,这些年来,,而现实中,老年代步车闯祸的案例也并不鲜见。然而,公众却并未看到有关部门出手整治,无论是生产环节、销售环节,还是路面管理,均出现集体的沉默,管理的节奏严重滞后,或者干脆就是装聋作哑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?

按说,“老年代步车”并不在国家公告的机动车生产目录内,因此并无注册登记及核发号牌等后续管理举措,在道路上畅行的代步车,里面的管理责任应该由哪个部门承担?而如果所有的部门均明知其中存在问题却以“法无规定”而置若罔闻,是不是一种责任弃守?还有,既然明知“老年代步车”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,则相关部门就应该及早绸缪,从生产环节加以约束,不能放任自流,让这样一款既非机动车又非自行车的车辆招摇过市。

道路管理的终极目的在于通畅与安全,并兼顾各个人群的平等路权。如果听任老年代步车以老年出行的便利肆意侵占道路,并且不必承担任何责任,显然是一种管理失灵。尤其是当很多并非老年、病残人群也纷纷加入到这一群体中来,问题必然会变得更为复杂。极端的情况下,甚至会出现极为恶劣的混乱情形。

缺乏约束与规范

其实,老年代步车并非一种专有的交通工具,而是作为一种医疗器械出现的。只是在演进的过程中,逐步成为一种代步工具。不仅速度远超医疗器械的设定,甚至连整体结构也逐渐与机动车趋同,这样的变异显然是有问题的。如果在这一演进过程中有关部门能够有所约束,相信也不会出现眼下这种泛滥的局面。

尽管老年代步车的隐患众人皆知,但至少到目前为止,还只有中消协出面呼吁,建议从源头上加强对其生产、销售和改装的控制;尽快出台有关老年代步车的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,明确老年代步车的定义及生产标准、国家技术标准,严格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范围。只是,这样的声音很多部门并没有听见,或者说,即便听见了也装糊涂,不愿意染指。

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当然应该有所保障,但这种保障的前提必须是依法依规,而不是肆意放任,更不是以牺牲其他人群的出行权利作为代价。当此之际,有必要从生产、销售、出行等各个环节规范老年代步车的权利责任,以明确的法规进行约束与规范,而不是谁也不管。

“老年代步车”亟需规范化管理

一方面,出台“老年代步车”质量标准,让“老年代步车”的生产环节有标准可以参照。在电动自行车都有标准可循的当下,四个轮子的“老年代步车”更应该有标准可循,必须将生产、销售的“老年代步车”纳入到质量标准管理之中。工商、质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“老年代步车”生产、,对于违规生产、销售不合标准的“老年代步车”,要依法严惩。只有严管“老年代步车”的生产、销售关,才能保障“老年代步车”的上路安全。

另一方面,不管“老年代步车”烧油的还是烧电的,都应直接定性为机动车,要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则对符合规定的“老年代步车”实行上牌上照管理。只要是“老年代步车”上路,就该上牌照,没有牌照“老年代步车”的上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同样,开“老年代步车”的驾驶员必须考取驾照,没有驾照开“老年代步车”,就应按照无证驾驶论处,追究法律责任,不能是个人都可以随意的开着“老年代步车”上路,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,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。


举报 | 1楼 回复

友情链接